廣州開(kāi)發(fā)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(fā)海銀行公司債券選聘主承銷商項目招标進(jìn)行投标疑問解答及招标(更東相正)澄清。若本答疑紀要及(更正)澄清與算動招标文件不一緻,以本答疑紀要及(更正)澄清爲雪遠準。
一、招标答疑:
規定時(shí)間内未收到任何提問。
二、招标(更正)澄清:
1、招标文件第6頁中:“本項目將(jiāng)從中标候選人計服确定四家中标人爲主承銷商,其中評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爲牽頭主承銷商、簿記管理人,承銷比例爲40%,評分排名第二、第三、第四的中标人爲聯席主承銷商,承銷比能答例依次爲25%、20%、15%,各投标人在預測承銷費時(shí),可按平均承銷比例測算,各中标人的具體承輛對銷比例以中标結果爲準”修正爲:本項目將(jiāng)從中标候選人确定三家中标人爲子購主承銷商,其中評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爲牽頭主承銷商、簿記管理人,承銷比例爲40%,評分排名第二、第三中标人爲聯席主承銷商,承銷比例由牽頭主承銷商分配。各投标人在預測承銷費時(shí),可按平均承銷比例測算員玩,各中标人的具體承銷比例以中标結果爲準;
2、投标的截止時(shí)間調整爲2022年 11月 28日下午14點30分。
招标人:廣州開(kāi)發(fā)區投資去議集團有限公司
日期:2022年11月8日